2023最新中考動態
2023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3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3玉林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絡 更新時間:2023-4-29 10:06:44
2023玉林中考政策方案
玉林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充分發揮考試評價對教育教學工作的正確導向作用,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根據自治區教育廳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結合玉林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遵循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考試規律,體現升學性考試與水平性考試特點,使考試內容科學、方法正確、操作規范,體現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綜合評價原則。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進行。綜合考察學生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藝術素養狀況、勞動素養狀況等,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
(三)擇優錄取原則。堅持把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據,堅持擇優錄取。
(四)導向性原則。堅持“五育并舉”,充分發揮中考在教育教學中的積極導向作用,引導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人才觀。
三、工作思路
——堅持“全員”參考。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學籍的九年級學生均要報名參考。
——堅持“全科”開考。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全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統一命題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9號)文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采用考試、考查與綜合評價相結合,將《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中規定的初中階段11門學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信息技術)納入中考范圍。
——堅持網上錄取。持續實行普通高中招生“知成績后填志愿”改革,通過網上公布中考成績、網上填報志愿、網上招生錄;繼續實施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制度。
四、完善中考管理制度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質量。
1.2023年九年級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含物理實驗)、化學(含化學實驗)、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康。
2.2023年八年級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含生物實驗)、信息技術;地理、生物每科各賦分60分,次年兩科得分全部計入中考總分;信息技術評價結果用“合格”“不合格”呈現。
3.2022年八年級考生的地理、生物兩科總成績按30%計入中考總分。因2022年我市地理、生物每科賦分100分,而自治區教育廳文件規定2023 年地理、生物每科賦分60分,故2023年九年級外地回玉參加地理、生物的考生補考所得的分數按(每科補考所得分數/60)*100的方法折算,兩科總成績再按30%計入中考總分。
(二)考試的內容和形式
1.計入總分的考試科目
2.不計入總分的考試科目
3.說明
(1)2023年我市九年級實施中考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試。
(2)2023年我市八年級實施地理、生物考試及信息技術學科、生物實驗操作技能考試。
(3)從市外轉回玉林報考的玉林籍應屆且無當地就讀的縣(市)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績證明的考生(含沒參加過中考的社會青年)以及在八年級沒有參加地理、生物(含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學科技能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2023年的考試。
(三)考試時間安排
1.九年級中考筆試時間安排
2.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安排
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同堂分卷120分鐘)于6月27日上午(9:00~ 11:00)進行。
3.中考體育與健康學科無線智能化考試由玉林市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具體工作由縣(市、區)教育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負責實施,考試時間為3月20日至4月28日【自購考試設備的縣(市、區)可適當提前進行】。
4.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時間安排
5月8日~12日。(具體辦法另文印發)
5.信息技術學科技能考試時間安排
5月15日~19日。(具體辦法另文印發)
6.特長生術科考試時間安排
5月15日~19日。(具體辦法另文印發)
(四)報名、填報志愿與考點設置
1.中考報名
報考資格條件詳見《玉林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報名須知》(具體由玉林市招生考試院另外印發)。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學籍的九年級學生均應報名參考,由各初中學校統一組織學生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工作由玉林市招生考試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時間為2023年2月20日至3月1日。
2.中考報名費
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418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并對家庭經濟困難考生中考報名考試費進行適當減免。所減免的費用,由學校從公用經費中列支,所在初中學校公用經費有困難的,從縣(市、區)教育經費補助。
3.填報志愿
在中考考生成績公布后,考生通過互聯網按照“分批次、分時段”自主選擇進行網上填報志愿。
4.考點設置和要求
由玉林市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人數和初中校點相對集中分片設置考點。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考試期間考生、考務工作人員、考點考場健康監測工作。5月底前,各縣(市、區)要協調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公安、保密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考點衛生防疫、食品安全、考試安全聯合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五)命題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全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統一命題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9號)的精神,從2023年起,全區中考實行統一命題,全區統一命題筆試科目為: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測試)、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9個科目。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含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科技(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勞動教育等學科仍由各市負責。
(六)閱卷
1.統一閱卷
閱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完善閱卷人員聘用機制,組建由具有較高誠信資質、作風正派、認真負責、遵紀守法、服從領導的在職骨干教師構成的閱卷隊伍。制定科學嚴密的閱卷、登分工作程序,全市集中統一閱卷,采用無紙化閱卷方式,加強對各科主觀題評卷質量的監控和管理,作文閱卷要嚴格落實“雙評”制度,確保閱卷工作客觀、準確、公正和公平。加強試卷評分復核工作管理,明確每個學科試卷抽樣復核的具體數量和比例,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復核。
2.成績的呈現與管理
全市中考成績均按分數制閱卷,考試結果以等級制方式呈現。
(1)總分。中考各科成績總分(含體育與健康成績,生物和地理科總分的30%,符合政策的加分)以分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我市教育資源狀況劃分為A+、A、B+、B、C+、C、D、E八個等級。各等級比例大約分別為5%,10%,15%,20%,20%,15%,10%和5%。
(2)中考筆試考試科目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六個學科(道德與法治和歷史歸算為一科)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參考考生人數比例劃分為A+、A、B+、B、C+、C、D、E八個等級,各等級比例大約分別為5%,10%,15%,20%,20%,15%,10%和5%。
(3)學生中考分數和由此轉換而成的等級成績均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布考生原始分數,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公布名次。中考成績是初中學生學業水平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另行組織升學考試。
(七)中考質量分析
高度重視中考質量分析工作,將中考質量分析作為提高命題質量和檢查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在評卷結束后,由玉林市教科所、玉林市教育技術和信息化中心、玉林市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分別組織人員按照各自負責的工作分別進行命題質量和中考質量分析,要在8月底前對筆試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以及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信息技術學科技能考試作出質量分析報告。中考質量分析數據和信息由玉林市教育局負責對外宣布,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隨意對外公布。
(八)落實隨遷子女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政策
各縣(市、區)要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努力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對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的隨遷子女,戶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試報名服務工作,保障隨遷子女能夠在戶籍地順利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升學工作。要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的報考費用問題,不得向不愿意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收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也不得收取初中畢業補考費。
五、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為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的發展狀況,繼續對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操作要求詳見《玉林市2023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文件另行印發)。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兩部分:一是綜合性評語。要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尤其要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特長和發展潛能。二是等級評價。采用A、B、C、D四個等級呈現學生不同的發展狀況。綜合素質表現很好的,評為A等;表現好的,評為B等;表現一般的,評為C等;表現不好的,評為D等。其中A等占30%,B等占50%,C等約占 17%,D等不超過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六、初中畢業標準
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學籍的九年級學生均要報考中考并達到以下標準者準予畢業:
(一)參加中考。1.中考總分等級成績及九年級中考筆試科目等級成績達到D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達C等及以上。2.學生的九年級中考筆試科目等級成績為E等的,由原在初中學校自行組織命題補考,學校不能向學生收取任何補考費用。經補考成績合格,承認該生達到初中畢業標準。
(二)參加滲透職業教育的考試。合理安排初中階段滲透職業教育的學生參加初中畢業考試。學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職業教育滲透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生在中等職業學;蚧貙W籍所在初中學校參加考試;以送教上門方式開展職業教育滲透的,由初中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考試。學生參加意向報名就讀的中職學校組織的考試,或參加已滲透職業教育的原就讀初中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合格者達到初中畢業標準,準予畢業,不合格者為結業。
(三)不參加中考、滲透職業教育的考試或經補考后仍不合格者,只發給初中結業證書。
七、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網上錄取及管理
成立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強化招生統籌管理,推動高中階段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統一公布招生計劃和招生信息,統一組織區域內初中畢業報名和填報志愿,統一組織生源,統一組織安排招生錄取,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堅決破除為分數論、唯升學論,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對學校中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中考考試成績數據。實行網上公布中考成績、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堅持“自主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陽光招生”。各高中學校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新生,市中招辦做好統籌組織和審批工作。
(一)志愿填報
1.志愿填報方式。志愿填報方式有三種,考生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在規定時段內自主選擇:(1)在原初中學校填報志愿?忌苫氐皆妥x初中學校,在老師指導下通過計算機網絡進入玉林市教育局網站進行網上填報志愿;(2)個人自助式填報志愿?忌稍谌魏我慌_能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自行操作,通過互聯網進入玉林市教育局官網實現網上填報志愿;(3)到指定的志愿填報服務點填報,具體如下:
玉林市2023年各縣(市、區)普通高中
志愿填報服務點
2.填報方法。具體見印發的《玉林市2023年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說明》或登錄玉林市教育局網站參照《玉林市2023年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操作流程》的視頻介紹。
(二)查詢
志愿填報開始前,市中招辦通過下發文件并在玉林市教育局官網提前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學校簡介、考生須知等信息,并根據工作進度分階段提供中考等級成績、中考等級成績組合情況統計查詢等服務,便于考生和家長提前熟悉情況和志愿填報的信息。在填報志愿規定時段內,考生可通過網絡報讀對應區域內的普通高中,市中招辦將實時發布各普通高中學校當前的志愿填報情況和錄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據查詢的實時信息進行志愿調整。
(三)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具體實施。
1.錄取依據
(1)中考成績:中考總分等級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等科目等級成績的組合。
(2)生物與地理成績:生物與地理兩科總分的30%計入中考總分。
(3)體育與健康成績:按考生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計入總分。
(4)學生享有的政策性加分加入中考總分。
(5)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6)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學科技能考試成績。
(7)特長生的考試成績。
(8)學生的填報志愿。
2.錄取原則
按以下優先程序依次錄取。
(1)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不合格、信息技術學科技能考試成績為D者,均不能被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
(2)擇優生計劃?忌鷨慰瞥煽兂霈F一個學科C、D或E者,不能被玉林高中錄;考生單科成績出現一個學科D或E者,不能被其他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
(3)在普通高中學校各批次錄取時間段內,各招生學校先按照考生總成績等級進行排序,在考生總成績等級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單科成績中最高等級的數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排序錄;若考生間最高等級的數量相等,則按照次一個等級的數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排序錄;依次類推。
(4)軍人(消防救援)子女報考普通高級中學,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普通高中學校各批次錄取時間段內,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和退役士兵。
(5)報考同一所學校的考生,如成績各等級的數量完全相等,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順序,對單科等級高的考生依次錄;再相同的,按地生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體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理化生實驗操作科目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6)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玉林高中招生(包括擇優生、定向生和特長生)填報志愿總分成績為A+等;玉林市一中、陸川中學、博白縣中學、北流高中、容縣高中、興業高中招生(包括擇優生和定向生)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為B+等以上(含B+等);王力中學、玉林實驗中學、容縣楊梅中學、玉林市田家炳中學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為B等以上(含B等);容縣中學招生(包括擇優生和定向生)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為B等、特長生C+等以上。
(7)玉林市育輝高中分兩個批次招生,并參照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第一批次與玉林高中同批次(本批次收費執行玉林高中學費收費標準),本批次招生填報志愿總分成績為A+等;第二批次與其他自治區示范性高中同批次招生(本批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本批次招生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為A等。玉林新世紀高中面向北流市分兩個批次招生,第一批次與北流高中同批次(本批次收費執行北流高中學費收費標準),本批次招生填報志愿最低總分成績為A等;第二批次與一般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本批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8)各普通高中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全市12所自治區示范性高中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情況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滿額完成招生任務。一般普通高中學校根據網上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及本校招生計劃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滿額完成招生計劃。個別學校生源不足,學校依據實際提出申請逐級核準上報市中招辦核批適當調整錄取等級,滿額完成招生任務。
(9)相關說明
①堅持取消擇校生招生。
②特長生招生計劃比例及錄取。各普通高中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當年招生計劃中可劃出不超過5%招生比例,用于招收在體育、音樂、美術、科技創新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但不能占用擇優生招生計劃指標。特長生的錄取與擇優生的錄取同步進行。(具體見另文印發的《玉林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特長生的管理規定》)。
③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定向生必須滿額錄取。
為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今年繼續將市內12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50%的招生名額作為定向生分配給轄區內各承擔地段生生源的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學校(民辦初中按其招收地段生人數分配指標)。如果某初中的定向生中考成績達不到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的最低總成績,則取消分配到該初中學校的定向指標,其剩余的定向生指標由市教育局重新統籌,調配給同一縣(市、區),不再分配名額到具體初中學校,并從具有定向資格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遞招錄取。(《玉林市2023年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分配方案》另文印發)。
④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經各高中學校擇優錄取且經市中招辦審批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檔換錄,一旦退檔,當年不得再次錄取。
⑤已被高中學校錄取且經市中招辦審批的考生,憑高中學校的通知按規定時間到被錄取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考生,則取消入學資格,當年不得再次錄取。
⑥各縣(市)要加強學籍管理。要完善高中階段新生學籍與義務教育學籍直接入籍制度。各縣(市)要如實進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學籍注冊,切實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規范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管理,防止出現“雙重學籍”“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的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3.考生填報志愿及錄取時間
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2日至21日內進行。在錄取時間內各高中學校的擇優生、定向生、特長生招生同步完成。
4.錄取紀律
(1)嚴禁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因不按規定報批或違規招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違規的高中學校自負責任,紀檢監察機關將追究高中學校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2)嚴格規范招生范圍。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縣(市)區域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統籌確定。進一步壓減優質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優質公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指標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且需逐年減少跨區域分配指標。實行“公民同招”,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市域內統籌安排招生計劃。
(3)嚴禁學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改錄或換錄?忌唤涗浫,一律不得改錄或換錄他校。凡擅自招收他校已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辦理高中新生學籍,不允許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核發高中畢業證。
(4)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嚴禁設立初高中“直升班”,嚴禁違規跨招生區域開展招生宣傳,嚴禁以免學費、給予獎學金等不正當手段承諾招生,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特別是公參民學校要嚴格獨立招生。凡采用強迫、欺騙、引誘、以免學費、發回扣費、發生活費、發各種名目的補助或獎勵費等不正當手段搶生源的高中學校,一經查實,通報批評,并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5)任何高中學校一律不得錄取沒有參加在玉林今年中考的考生。
(6)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初中學校及有關人員要做好考生填報志愿密碼的管理工作,確?忌凹议L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凡發現強迫截留志愿密碼、欺騙代填等不法現象,一經查實,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5.其他說明
(1)凡具有本市戶籍但在外地就讀初中學校的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如需在我市內就讀普通高中,原則上必須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報名地點:縣(市)戶籍考生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辦報名;福綿、玉東戶籍考生分別在福綿區教育局、玉東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報名,玉州區戶籍考生在玉州區教師進修學校報名,憑我市中考成績參加市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如此類學生因個人原因未在我市參加中考的,則必須在實際就讀地參加中考,取得當地普通高中入學資格后再按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2)凡是非本市戶籍而在我市學校就讀的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并且不準備在我市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可由原就讀學校根據學生三年的各方面成績或進行畢業測試的成績來出具該生初中畢業成績證明,并報市中招辦備案。
八、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改革
(一)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機制。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玉林市2023年中職學校的招生方案》另文印發)。
(二)嚴格規范辦學秩序。要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完善學生學籍電子注冊等制度,特別要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中高職貫通辦學、城鄉聯合辦學、非全日制學生的學籍管理,防止出現“雙重學籍”或“有籍無人”的現象。中等職業學校聯合辦學招生,計入學生學籍所在學校招生人數,不能作為另一合作學校招生人數重復統計。要因地制宜開展職業教育滲透,鼓勵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幫助部分學業困難學生按規定在職業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其在未完成義務教育之前,嚴禁為其注冊中職學籍。
(三)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各縣(市)、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實行陽光招生,嚴格招生紀律,面向社會公開承諾誠信招生、陽光招生,規范招生簡章,不以虛假宣傳和欺騙手段進行招生,杜絕濫發錄取通知書等招生亂象。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與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不具備辦學條件的各類辦學機構開展委托招生或委托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利用虛假注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與中介機構、初中學校負責人和班主任、教師進行違規有償合作招生。各縣(市、區)要落實初中學校向中等職業學校輸送生源任務。對違紀違規的學校及有關人員要責令整改和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停止學校辦學資格。要堅持職業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會”,在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繼續把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納入年度招生計劃,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九、繼續擴大招生規模
一要努力完成招生任務。根據2023年自治區下達給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59900人、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32000人,各縣(市)要努力擴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規模,動員和指導初中畢業生報讀高中階段學校,積極完成自治 區教育廳下達的高中階段招生任務。二要科學編班,嚴格控制大班額。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級一律不得出現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額,原則上不得出現56人及以上的大班額。
十、實施專項招生計劃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振興,2023年,我市繼續實施建檔立卡脫貧戶專項招生計劃招錄6457人,對象為脫貧戶學生。各有關學校要制定脫貧戶初中畢業生的升學和送生計劃,明確脫貧戶學生100%升學的幫扶責任,自治區三星級及以上中等職業學校等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優先招收脫貧戶家庭初中畢業生,精準幫扶脫貧戶初中畢業生實現讀書成才的夢想。各有關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資助政策,開通脫貧戶學生上學的“綠色通道”,對就讀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脫貧戶子女全部免除學雜費,并通過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捐資助學(或從事業性收費中提取經費)等形式多渠道籌措資金提供在校期間的生活補助費。解決他們上學的后顧之憂,確保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十一、加分照顧條件
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加分政策,我市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考生,在中考總分中給予政策性加分照顧。具體加分項目為:
(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軍人子女(注: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參照執行):
1.駐三類(含)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二類(含)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錄取分值10%以上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實行等級制的,安該標準折算降低錄取。
2.作戰部隊、駐二類(含)以下“艱苦邊遠地區”和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不到3年(含將連續工作不到3年)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不到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獲得勛章、榮譽稱號、個人平時獲得二等功或者戰時獲三等功以上獎勵或受相當層級表彰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照錄取分值5%以上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實行等級制的,按該標準折算降低錄取。
(二)少數民族的考生,總分加5分。
(三)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的考生,總分加10分。
(四)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的女兒考生,總分加7分。按照有關規定,以上項目證明均要由本人申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公示驗證后,由報名點(學校)向縣(市、區)招生辦提供審核和公示后,報玉林市招生考試院審核確認資質,再經市中招辦復核后方具備優待(加分)資格。同時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加分項目的分值不能累加,將取所享受優待(加分)項目中分值最高的項目加分計入總分。如國家和自治區出臺新的優待(加分)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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