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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淄博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絡 更新時間:2023-3-21 7: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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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教育和體育局,高新區、經開區、文昌湖區教育行政部門,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局屬各學校:
現將《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淄博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全文如下)
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罚ń袒2016〕4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镉嘘P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7〕9號)精神,按照《關于進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淄教發〔2018〕2號)要求,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實施國家課程標準,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觀,深化教育評價改革,提升育人質量。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探索多次考試、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機制和“分數+等級”錄取模式。發揮考試、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引導學生學好每一門課程,選擇適合的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綜合素質評價
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和監管,確保評價內容真實準確、結果公平公正、等級分布合理。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等級形式公布,作為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5月10日前,各區縣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初審和上報工作。
三、學業水平考試
(一)科目設置及命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設置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類?荚嚳颇繛檎Z文(含書寫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數學、英語(含口語與聽力)。會考科目為歷史、地理、生物學(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道德與法治、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藝術(音樂、美術)?疾榭颇繛榈胤秸n程、學校課程、綜合實踐活動。
考試命題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依據,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雙重功能,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著眼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合理設置開放性、情境性、實踐性試題,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杜絕偏題、怪題?荚嚳颇吭囶}難度系數確定在0.6-0.65之間,會考科目(藝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除外)試題難度系數0.65左右。
初中各年級學生2022-2023學年的過程性測試(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學年測試)和初四年級學生的終結性測試(體質健康畢業測試、專項運動技能測試)均不再組織,按滿分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總成績。初四年級學生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學年已產生的過程性測試成績(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學年測試)按實際得分計入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二)考試安排
初三學生第二學期,全部參加歷史、生物學(含實驗操作)、地理、信息技術4門會考科目考試;初四學生第二學期,全部參加語文、數學、英語(含口語與聽力)3門考試科目和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道德與法治、藝術(音樂、美術)4門會考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試、考查。初三年級結業的會考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辦法,初四年級學生對初三學期末已考的會考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績參加高中招生錄取。接收的市外轉入考生或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生,應參加所有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和考查,并根據考試成績按照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休學復學學生可只參加未考學科的考試、考查,所考科目成績按照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其已考科目成績,按照原等級認定。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考試采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閱卷的方式組織進行。其中,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與聽力的考試方式另行制定實施方案,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疾榭颇坑蓞^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查辦法,并監督、指導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荚嚳颇亢蜁伎颇烤唧w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
(三)成績公布與呈現
6月30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級考試成績。7月2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級考試成績?荚嚳颇堪丛汲煽冇枰怨;會考科目按等級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會考科目等級確定辦法:按照原始成績達到滿分的一定比例劃分A、B、C、D、E五個等級。原始成績≥滿分的90%為A等,原始成績<滿分的90%、≥滿分的80%為B等,原始成績<滿分的80%、≥滿分的70%為C等,原始成績<滿分的70%、≥滿分的60%為D等,原始成績<滿分的60%為E等。E等為不合格等級。按原始成績劃定等級時,如果A等不足考生總量的15%,A、B等累計不足考生總量的35%,A、B、C等累計不足考生總量的65%、A、B、C、D等累計不足考生總量的85%時,則分別按考試總人數的15%、35%、65%、85%的比例劃定;如超過上述比例則按實際人數劃定。
(四)成績管理與使用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備案,實行電子化管理,作為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診斷評價區縣教學質量和升學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經學校補考合格后,領取《義務教育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
四、招生錄取
(一)招生范圍
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只面向學校所在區縣招生,招收具有本區縣戶籍的學生(含區縣認定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同時,根據區域招生政策調整需要和拔尖創新后備人才、特長生等培養需要,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部分學?擅嫦蛉谢蛎嫦蛱囟▍^域招收部分學生,具體招生學校名單、招生范圍、招生類型在公布招生計劃或特長生招生計劃時予以公布。民辦普通高中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根據市委、市政府功能區優化調整意見,同時考慮不同區域教學教研差異,2023年下列區域戶籍居民子女參加中考安排如下:2020年優化調整后從淄川區、臨淄區、周村區、桓臺縣等區縣新劃入高新區(含先創區)、經開區戶籍居民子女參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原區縣和張店地區中選擇一個區縣報名參加中考及錄;文昌湖區商家鎮戶籍居民子女參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淄川區和周村區中選擇一個區縣參加中考報名及錄;淄博大學城片區戶籍居民子女參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原區縣和張店地區中選擇一個區縣參加中考報名及錄取。
上述調整區域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區縣參加中考報名及錄取,報名后不得更改。選擇在張店地區參加中考錄取的考生,具體報名要求、指標生分配辦法等實施細則由張店區教育和體育局制定并公布;選擇在原區縣參加中考的,報名要求、指標生分配辦法等實施細則由原區縣教育和體育局制定并公布。
(二)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實行指令性計劃,初中后職業教育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高等師范教育實行指令性計劃,三年制中專實行指導性計劃。各區縣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需求和學校辦學實際,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情況和各類學校的辦學能力,按照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年度中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統一下達。實行指令性計劃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學校及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為保障教育公平,視功能區優化調整區域考生在張店地區報名參加中考情況,對應增加在張店地區招生計劃,并相應調整相關區縣招生計劃。
(三)志愿填報
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中等職業教育類招生對象為應屆初中畢業生和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高等師范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師范)招生對象為應屆初中畢業生。各區縣要進一步加強對春季高考改革和整省推進提質培優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等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家長和學生理性選報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志愿,科學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
逐步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升學政策,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縣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滿一年的(截止當年4月30日)初中階段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畢業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不具備以上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以及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畢業生,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且不參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志愿填報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分兩次進行,首次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5日-7月6日,征集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13日。兩次志愿填報均設置兩類:第一類為“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設置一個;第二類為高中階段類,其中,普通高中類學校志愿設置一個指標生志愿和5個非指標生志愿,非指標生志愿為平行志愿;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學校設置兩個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學校選報專業設置兩個平行志愿。志愿填報須由考生本人自行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http://zkzs.zbedu.net/),根據本人意愿,按照報考條件和志愿填報告知書要求填報志愿。志愿填報結束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選報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志愿的考生,須填寫專業是否服從調劑。
(四)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電腦錄取,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錄取依據,實行自主招生錄取、藝體特長生錄取、綜合錄取等多元錄取形式。
錄取的基本條件是: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及校本課程均為合格及以上等級。
1.自主招生錄取
報考條件:符合自主招生學校招生標準,具備較強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在基礎學科方面有特殊稟賦或綜合素質優秀的初中學校應屆在籍畢業生。
錄取辦法: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申請,確定自主招生的學校和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由自主招生學校結合辦學實際和特色高中建設需要,制定自主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確定自主招生推薦及錄取標準,經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意后公布實施。自主招生學校于5月20日前將自主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自主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組織招生考試選拔錄取,預錄取名單要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區縣初審并匯總自主招生錄取名單提交招生管理平臺,市教育局復核確認錄取名單。
6月16日-18日,完成自主招生錄取。6月19日,公布錄取結果,并將錄取結果提交招生管理平臺。
2.藝體、科技特長生錄取
報考條件:滿足基本錄取條件,在體育、藝術和科技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均可參加藝體、科技特長生報名考試。
錄取辦法:由相關學校制定特長生招生錄取方案,經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公布實施。
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均采取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校專業考試(或面試),成績公布后再填報志愿的辦法進行。首先,6月18日-20日,由招生學校組織特長生專業測試(或面試),公示成績并按照一定比例發放專業資格證書?忌筛鶕闆r選擇幾所學校參加專業測試。其次,7月1日,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http://zkzs.zbedu.net/)特長生志愿填報模塊,按照報考條件和專業成績選擇一所招生學校填報志愿。最后,由高中招生學校根據招生方案要求,依據專業測試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提交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于7月3日前將錄取結果提交招生管理平臺,由市教育局復核確認、公布錄取結果。
在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已被招生學校自主招生錄取、藝體科技特長生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志愿填報和錄取。相關學校自主招生與特長生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可統籌使用,但原則上不得超過總計劃數的10%。
3.綜合錄取
錄取時間:7月7日-12日集中進行。
錄取原則:普通高中以考查科目合格作為錄取基本條件,以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限制條件,以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錄取時,在滿足基本條件的考生中,首先從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學校有空余計劃時,再從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錄滿計劃。各初中學校分配指標錄取分數線差距控制在40分之內。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轉為非指標生計劃使用。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以考生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其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錄取考生成績位次須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試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藝術類考生成績位次排名可放寬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師范教育類錄取考生成績原則上達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滿分分值的60%,錄取分數線可適當浮動,但浮動比例一般不超過10%,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合格后方能參與錄;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三年制中專按成績擇優錄取。
若出現考試科目成績相同名次并列的考生,超出招生計劃時,超出的考生則先參考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等級多者優先錄取,即:先錄取A等級多者,A等級數相同,再比較B等級,優先錄取B等級多者,依次類推;若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仍相同,則參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然并列者,一并錄取。
錄取程序:按照“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錄取、普通高中志愿錄取、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學校志愿錄取的先后順序,分別按照各類學校錄取原則實施分步錄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錄取指標生計劃、再錄取非指標生計劃的順序進行。指標生計劃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進行錄取,由計算機按照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對每個初中學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指標生志愿擇優錄取完成指標生計劃。非指標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區縣為單位進行錄取,由計算機按照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對本區縣內指標生錄取結束后所有符合條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5個非指標生志愿,只要被檢索的5所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條件的學校,即被該學校錄取。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計劃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全市為單位進行錄取,由計算機按照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錄取原則對全市所有報考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兩個志愿學校,只要被檢索的兩個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條件的學校,即向該招生學校投檔,由該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專業報考意向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征集志愿錄取程序同上。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與征集志愿填報。
指標分配辦法: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本區域內部分高中學校70%的招生計劃數,依據本區域內各初中學校應屆在籍且在該校就讀的初中畢業生數和對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價情況等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將初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結果作為指標生分配的重要依據之一,加強對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組織和領導,采取學校自評、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復評的方式實施評價。存在違規辦學行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通報處理的初中學?蹨p其評估分的10%。往屆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不計入其分配指標學生基數,錄取時不享有指標生資格。
(五)特殊考生政策。
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其中,軍人烈士子女,駐國家三類(含)以上邊遠地區和二類(含)以上島嶼部隊,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10%參加錄;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一類、二類艱苦地區和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一至四級傷殘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的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其他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3%參加錄;軍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警察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取。享有省、市教育綠色通道政策保障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企業家子女可根據考生成績,在全市范圍內統籌安排到達到非指標生招生錄取成績的意向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傷殘、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其他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3%參加錄;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
歸僑子女照顧10分參加錄取。具備兩項以上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顧分數較多的一項計算,不累計加分。
往屆初中畢業生考試成績減去15分后,與應屆畢業生一并參加錄取。
2023年中考信息不斷變化,m.shigellalitigation.com 91中考網提供的中考成績查詢查分、錄取分數線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招生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