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1鞍山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1-6-13 9:46:05
2021鞍山中考政策方案
01
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堅持全面發展與減輕負擔相統一的原則,堅持方向性與科學性相一致的原則,堅持基礎要求和選拔功能相統一的原則。要有利于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有效推進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要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的發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02
報名工作
凡具有本市戶口和長期居住在本市外地戶口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不得報名)。具備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初二年級考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回流生在戶口所在地的招考辦報名。報名工作實行報名和填報志愿分離的方式,具體內容見《鞍山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規定》。
03
畢業升學考試
1.命題原則
試題的命制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以課程標準為命題唯一依據,堅持結合學生社會生活實際,堅持指導初中教育教學。合理設置試卷結構,減少機械記憶試題,杜絕偏題怪題。嚴格控制試題的難度,易、中、難題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學、生物學學科實驗性試題分數不少于20%。為提高學生漢字書寫能力,在語文試卷中設置考查漢字書寫能力試題,分值為2-5分。
2.考試科目
初三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康,初二年級地理、生物學為畢業升學考試科目。
英語聽力口語,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為畢業升學考查科目。
3.組織實施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和化學(合堂)、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堂)、地理和生物學(合堂)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
英語聽力口語,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查由縣(市)區教育局(辦)組織實施。
體育與健康按照現行規定與辦法執行。
4.考試時間
5.成績設定
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物理120分、化學80分、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各100分(其成績各按30%計入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地理和生物學各100分(其成績各按30%計入2022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
體育與健康總分60分,其中集中考試30分、過程性評價30分。
英語聽力口語,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查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良、及格、不及格。
外地回流生和因病未能參加本市地理、生物學考試的初三畢業生須參加本年度的地理與生物學考試,其成績各按30%計入今年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分為800分。
6.評卷
評卷工作由鞍山市招考辦(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行網上閱卷。各學科評分標準由命題組統一制定,確保評卷公平、公正、科學、高效。
2021年中考成績查詢除繼續使用聲訊平臺外,市教育局將在“愛鞍山8890民生服務平臺”開通免費查詢服務,方便廣大考生和家長。中考成績查詢時間和辦法由鞍山市招考辦(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另行通知。
04
招生錄取
1.招生計劃
為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均衡發展,根據2021年我市初中畢業生人數和各普通高中辦學承載能力,確保省示范性高中班額不超過45人、其他高中班額不超過50人,結合各縣(市)區實際,確定鞍山市2021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具體內容見附件2。
2021年新元高中繼續暫停招生。
2.志愿設置
考生可根據志向、愛好和成績填報志愿,往屆生不允許填報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只能填報公辦一般高中志愿和民辦高中志愿。
城區普通高中志愿設置分四個批次:
第一批次:鞍山一中志愿。
第二批次:五所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三中、鞍山八中、鞍鋼高中、鞍山田家炳高中、鞍山十三中)3個志愿。
第三批次:特長生志愿。具體志愿設置按《2021年鞍山市城區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執行。
第四批次:公辦一般高中(鞍山五中、鞍山六中、鞍山二十四中、礦山高中)和民辦高中(新世紀實驗學校、蘭開美術高中、華育高中、育英學校、千山高中、文華學校,排名不分先后)共4個志愿。
3.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先省示范性高中后公辦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省示范性高中先競爭后指標,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總成績分數并列情況,先按照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由高到低錄取,如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再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學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城區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分為四段:
第一段為鞍山一中錄取。先錄取鞍山一中競爭計劃,再按照各初中學校分得的鞍山一中指標數錄取指標到校計劃。鞍山一中錄取的各初中學校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0分以內,對分數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標到校名額收回后,用于錄取其他初中學校填報鞍山一中志愿的高分考生。鞍山一中統招生錄取結束后,錄取其特長生招生計劃。
第二段為五所省示范性高中錄取。實行志愿優先,兼顧分數的方式錄取。五所省示范性高中首先根據各初中學校進入指標到?忌牡谝恢驹,按照分數由高到低錄;如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省示范性高中,再根據未被錄取考生的第二志愿,按照分數由高到低錄;依此類推,錄取第三志愿。對此時省示范性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根據各初中學校未被錄取的指標數,按照上述原則在初中各校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其他符合條件的考生。如仍有省示范性高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對各初中學校的剩余指標統一收回,在城區所有初中學校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本批次內五所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錄取最低分數線為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分的70%(560分)。
第三段為除鞍山一中外其他特長生錄取。具體錄取辦法按《2021年鞍山市城區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執行。
第四段為公辦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方式錄取,即分數優先、參考志愿的錄取方式。公辦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根據普通高中招生總人數、試題難度及考生成績設置錄取最低分數線。
公辦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錄取結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出現學位剩余,可面向未被錄取學生開展補錄,公辦一般高中在原招生范圍內補錄,民辦高中在全市范圍內補錄。補錄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實施屬地化管理,各地同時進行,高中各校(含民辦高中)不允許自行補錄。具體補錄時間和辦法,根據錄取結果另行通知。
4.優待政策
繼續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落實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間)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
05
相關規定
1.省示范性高中執行指標到校政策
鞍山一中招生計劃(不含各類特招生)的80%分配到城區各初中學校,城區內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計劃(不含各類特招生)按照整體分配原則100%分配到城區各初中學校。
在所在學校連續就讀且學籍滿兩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政策?忌欠裣硎苤笜说叫U哂煽忌趯W校和縣(市)區教育局(辦)負責審核。
2.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比例,2021年鞍山一中繼續試點面向騰鰲經濟開發區招生。錄取條件為報名且中考成績達到鞍山一中競爭分數線。騰鰲經濟開發區報考鞍山一中的考生可兼報海城市各高中。
鞍山十三中和礦山高中繼續定向招收在千山區報考的應屆畢業生。2021年鞍山十三中定向招生計劃為46人,招錄工作在省示范性高中錄取結束后進行;礦山高中定向招生計劃為28人,招錄工作在公辦一般高中和民辦高中錄取結束后進行。
繼續做好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和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具體要求按照遼寧省教育廳及相關部門文件執行。
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市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3.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根據省教育廳規定,從2020年起外地市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允許招錄在我市參加中考的學生。被我市各高中錄取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不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普通高中入學資格。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開學前辦理好第二代身份證,否則無法建立學籍。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高一年級上學期不允許轉學。被我市普通高中錄取并建立學籍的學生轉入外地市就讀需要按學籍管理規定提供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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