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19宜春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3-12 21:12:41
2019宜春中考政策方案
宜春市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為做好我市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江西省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和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報名
(一)對象和條件
1.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報名參加中考。各縣市區招考辦和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要嚴把中考報名關,嚴禁以任何理由允許未完成初中三年學歷教育的學生參加中考,嚴禁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
2.有本市正式戶籍或者父母親或本人在我市已購房產的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
3.跨市、縣(市、區)的考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考,已經在我市學校就讀,并已取得我市正式學籍的外地初中畢業生,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借考者,經我市招考辦審批同意,方可在我市就讀學校報考。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戶籍不在就讀學?h(市、區)所在地的,但已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了學籍的考生,可在就讀學校報考或借考。
5.報考師范定向類的考生必須是志愿從事鄉村教育事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必須是需求縣(市、區)戶籍的生源。
6.填報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即均衡生,下同),只限于在籍在校直升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省重點中學統招生原則上只招收應屆直升初中畢業生。
7.客商子女可以不受戶口限制在我市參加中招考試和錄取。
(二)報名類別
1.中等學校招生報名類別分三類:一是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二是中職類(含高職高專、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三是師范定向類(定向培養鄉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忌鷪竺悇e按考生第一志愿劃定。2019年啟用江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
2.報考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中職類志愿。報考師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類和中職類志愿。
師范定向考生:報考五年一貫制大專鄉村小學教育和學前教育的,可根據意愿和高校開設專業在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宜春幼兒高等師范?茖W校中選報一所填報志愿;報考五年一貫制體育教育(足球)的,應報考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報考五年一貫制特殊教育的,應報考豫章師范學院。
3.省重點中學和省重點建設中學是否納入同批次填報志愿由各縣(市、區)確定。
4.填報志愿必須規范、慎重,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各地招考辦和各學校不得截留考生報名密碼,不得包辦代**生填報志愿,也不得阻止考生填報有關學校志愿。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4月10日至16日,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方式: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網(www.jxedu.gov.cn),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四)報名地點
1.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報考,未經過市、縣(市、區)教體局基教科(股)同意轉學的學生,一律回學籍所在學校報考。
2.歷屆初中畢業生報考須持初中畢業證書和家庭戶口簿到所在學;蚴、縣(市、區)招考辦指定學校報考。
3.委托袁州區教體局組織市直、經開區、宜陽新區、明月山風景名勝區所屬學校的報考工作;市直學校及經開區、宜陽新區、明月山風景名勝區所屬學校須按照袁州區招考辦的統一安排做好報考組織工作。
(五)報名流程
1.4月10日前,報名點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錄入考生報名信息和數碼拍照,并發放考生登錄報名序號及密碼條?忌谔顚懶畔r,所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應準確無誤并與戶口簿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一致。
2.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核對個人基本信息,填報各批次所有志愿(包括高中類、中職類和師范定向類)。
3.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須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在打印的《宜春市2019年中考志愿表》上簽字確認。
(六)報名收費
1.考生報名時須交中考報名費、考務費。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贛發改收費字〔2013〕274號),考生每人交報名費5元、考務費每科10元,共計105元?荚嚳颇繛: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地理與生物(合卷)、體育、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共10科。任何學校和報名點不得搭車收費。
2.各縣(市、區) 招考辦在收齊各中學報名點的報名費和考務費后,于4月22日前將報名費及考務費總額統一匯繳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二、考試
(一)考試科目
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開卷考試)、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物理、化學(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地理與生物合卷(閉卷考試)、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體育。
(二)各科分值
道德與法治70分;歷史5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7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物理實驗操作5分;化學實驗操作5分;體育55分(其中必測項目20分、選測項目35分);總分805分。
(三)考試時間
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進行;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時間為4月17日至22日;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至5月期間,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自行安排,報宜春市教體局備案。
(四)考試要求
1.英語聽力測試方式: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場統一播放錄音磁帶(光盤)。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鑒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1.29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都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
2.數學學科考生不允許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
3.體育考試要求:按照宜春市教體局《關于認真做好宜春市2019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宜教體基字〔2019〕3號)要求執行。
4.中考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共10分,具體考試辦法按宜春市教體局《關于做好2019年中考實驗操作考試的通知》(宜教體裝備字〔2019〕2號)要求執行。
(四)組考
1.袁州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心城區轄區內(含市直、經開區、宜陽新區、明月山風景名勝區)所有學校的文化考試工作;各縣(市)教體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所有學校的文化考試工作。
2.考點設置要相對集中,所有考點原則上設在城區。凡報考師范定向類的考生,必須單獨編排考場。
3.中考文化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循環交叉監考,每個考場要有兩位來自不同學校的教師監考,初三任課教師不得參與監考。
三、閱卷、登分、統分
全市實行網上閱卷, 閱卷、登分、統分由市招考辦統一組織實施?忌煽冎煌ㄖ忌救,分數公布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允許考生查分,但不能查卷。
四、招生錄取
(一)招生錄取原則
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求,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招生錄取規定
1.高中階段招生計劃。各縣(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審核確定的普、職招生規模,分解到所轄各高中階段學校。中心城區的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由宜春市教體局統一下達。
宜春九中的宏志班招生計劃100人,面向全市招生,其中符合貧困家庭認定條件的考生錄取到宏志班,免除學費、住宿費、課本費,補助生活費,并享受國家助學金等優惠政策。
2.均衡生招生計劃比例。市、縣(市、區)原則上應將所管轄的省重點中學和重點建設中學統招計劃70%的比例,分配到生源所屬初中學校。為加大扶持農村初中和城區薄弱初中學校的力度,先從均衡招生計劃中拿出20%根據生源情況分配到農村初中和城區薄弱初中學校,剩余計劃再根據生源情況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學校,具體的城區薄弱初中學校由各縣(市)招委會確定。
3.中等學校招生錄取順序。原則上按師范定向生、普通高中、普通中專、高職高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技工學校順序錄取。省重點中學、省重點建設中學錄取順序為:統招生、均衡生、特長生。
4.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定。中考成績以分數呈現的縣(市、區)招收師范定向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中考計分科目總分的65%;中考成績以等第呈現的縣市招收師范定向生的錄取最低控制線為該縣省重點高中的均衡最低控制等第。
各縣市所屬普通高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當地中招委劃定向社會公布,并報市招考辦備案。中心城區普通高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市招委劃定公布。
均衡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在各招生學校統招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降90分劃定。一次未完成的均衡生招生計劃,以縣(市、區)為單位按考生均衡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特長生的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線按招生學校統招分數線的70%劃定。
5.師范定向招生
⑴錄取工作由省、市、縣(市、區)招考部門共同組織進行,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分縣(市、區)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進行面試和體檢,簽訂《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具體招生辦法及招生計劃根據宜春市教體局《關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養農村教師工作的通知》(宜教體人師字〔2019〕3號)文件執行。定向培養農村學前教育教師按宜市教師字〔2011〕7號文件要求進行面試;定向培養鄉村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教師按宜市教師字〔2012〕12號文件要求進行面試;定向培養農村體育教育教師按宜教師字〔2016〕5號文件要求進行測試。
⑵市、縣(市、區)負責對上線考生建立紙質檔案,對擬錄資格進行聯審,并向社會公示。招生院校在規定時間內攜已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名單及《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已擬錄并簽訂《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的考生,不得錄取到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
⑶為加強“本土化”鄉村教師培養,優化鄉村教師性別結構,單列男性定向師范生招生計劃,小學教師按不低于定向培養計劃總數的40%、幼兒園教師按不低于20%的比例單列男性計劃(如男生計劃招不滿,可轉招女生)。
⑷各縣(市、區)在不違反省、市中招政策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師范定向招生改革,向邊遠、艱苦的鄉村學校傾斜,具體辦法由當地招委會研究制定,報市招委會批準后執行。
6.普通高中招生
(1)省重點中學和省重點建設中學的統招生、均衡生錄取,分別按考生志愿和統招、均衡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5%以內,各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由所屬中招委認定,報市招考辦備案后執行。特長生專業開設由學校所屬縣(市、區)教體局審定,報宜春市教體局備案。特長生的錄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線、專業成績排隊”的辦法擇優錄取。特長生的專業加試由各招生學校另行組織實施。招考辦參與特長生專業考核和錄取全過程。
7.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經省教育廳和海軍招飛辦批準,2019年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100名,具體報考和錄取辦法按照《關于做好2019年度海軍航空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19〕2號)要求執行。已錄取海軍航空實驗班的學生,不再參加當年中考及錄取。
8.中職學校招生
(1)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體局按照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普職招生規模,分縣或分校下達。中職學?梢栽谌「咧须A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按照志愿批次進行錄取。
(2)初三下學期分流進入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的學生,在中職學校繼續完成初中學業后,普通中專由省教育考試院注冊錄取,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由市教體局職成科注冊錄取,由原就讀學校發給初中畢業證書。
(3)凡參加了我市2019年中考且填報了中職類志愿的考生,由招生學校組織生源,到當地教體局職成部門辦理注冊手續。
(4)普通中專實行自主招生、注冊錄取,由招生學校組織生源,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注冊錄取手續。
(5)高中轉錄生的錄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0〕7號)精神,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轉入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師范專業就讀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憑學籍檔案直接轉入一年級跟班就讀,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憑學籍檔案轉錄應在校學習滿2年。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生憑高中畢業證原件錄取到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師范專業就讀的學制為一年,且不得參加“三校生”高考。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憑學籍檔案轉錄到普通中專不同專業參照普通高中辦理。
(6)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高專的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招生計劃、考生志愿、中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類形式的中職教育學生,不得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五年一貫制高職教育學生;高職院校停止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三年制中職教育學生。
9.高中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民辦教育法律、法規規定,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各類民辦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市中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誠信招生,規范招生行為。
10.客商子女不在我市參加中考而要求到我市就讀高中,憑當地縣級以上中招部門出示的中考成績證明辦理錄取手續。
五、有關優惠政策的規定
1.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或 “優秀學生干部”的,加5分。
2.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公字〔2018〕58號)具體規定執行。
(1) 公安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可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40分投檔。
(2)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可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3.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關于印發<宜春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 〔2013〕1號)具體規定執行。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所填報學校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軍級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所填報學校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3)前款規定之外的軍人子女,中考時,享受加10分照顧政策,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軍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
4.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5.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臺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6.少數民族聚居鄉(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優惠加分對象,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民宗字〔2010〕20號)精神審核確認。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全國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中國好人”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加20分;省部級道德模范、“江西好人”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加10分。
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種,不能累計加分。享受優惠的考生均應按有關規定,向所在縣(市、區)招考辦交驗原始證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須經招考辦主任簽字、蓋章)進入檔案。凡出具證明的單位均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中招改革縣的考試與招生
宜豐、銅鼓、靖安、奉新、上高、萬載六個中考中招改革縣的考試與招生繼續按宜春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宜春市2010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宜市教字〔2010〕16號)文件精神制訂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七、中招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各縣(市、區)中招委和教育行政部門,應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對中招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積極引導初中畢業生報考高、中職學校,努力擴大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爭取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要加強師范定向招生的協調工作,爭取黨委和政府的重視與支持,確保完成定向培養計劃。
2.實行屬地管理。各公辦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設區市、跨縣(市、區)違規招生。市直屬公辦高中在班額不突破50人的前提下,招收中心城區以外的生源總數不得突破招生計劃的5%。
3.加強錄取庫管理。由市招考辦統一建立全市高一新生錄取庫,在規定時間內報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建立全省高一新生錄取庫。各公辦普通高中違反規定跨區、超計劃或線下等違規行為招收的學生,不得進入錄取庫,不辦理學籍。
4.健全招生工作責任制。各縣市區教體(社會事業)局長是本級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長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市教體局與各縣(市、區)教體局和所屬學校逐級簽定規范招生行為責任書。凡由于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引發不安定因素的,相關縣市區教體局要承擔責任,同時要對相關學校進行查處。
5.健全完善招生工作平臺。根據省教育廳統一部署,2019年啟用江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實現考生報名、志愿填報、考務管理、計劃管理、錄取管理、數據統計上報等招生錄取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全過程納入統一管理。各地各校要完善各項報考基礎工作,按照招考流程,落實招考政策,規范招考行為,切實保障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確保高中階段教育協調持續發展。
6.加強對招生宣傳的管理。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印制中招宣傳材料,張貼公布,提高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對中招政策的知曉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審核學校的招生宣傳資料,嚴禁學校擅自發布招生廣告。招生學校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真實、全面地向考生和家長宣傳學校性質、辦學層次、辦學條件、錄取原則、資助政策和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公布虛假的招生廣告,嚴禁進行誤導性宣傳。任何學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嚴禁各招生學校為招攬生源進行有償招生,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和學校以提供生源為由向招生學校索取費用,嚴厲打擊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詐行為。
7.各縣(市、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監督機制,設立中招工作舉報電話、舉報箱,認真接待群眾來訪,嚴肅查處違規違紀人員,堅決制止和杜絕不顧考生切身利益、不顧社會影響、給社會帶來不安定隱患的各種違規招生現象。
8.各縣(市、區)招考部門要切實轉變職能,強化服務意識,要做到“四公開、兩監督”,即公開學校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接受群眾監督。
9.各縣(市、區)招考辦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遵守招生規定,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不得徇私舞弊。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直系親屬當年參加中考的工作人員,要向同級招委和招考辦報告,自覺回避招生考試中需要回避的工作環節。
10.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中招部門依據本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地中招具體實施方案。
2021年中考信息不斷變化,m.shigellalitigation.com 91中考網提供的中考成績查詢查分、錄取分數線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招生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